法律保障警覺者,而非沉睡者。

The law helps the vigilant, not those who sleep on their rights.

交給品信,一切安心

最新消息

作者: 品信法律事務所 2025 Apr 11
親愛的法律系學生與研究生們,您是否想將課堂所學應用於現實生活?是否希望提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並瞭解法律實務的處理方式?品信的 #線上法律服務訓練營 已經進行過3梯次了,也從1~3梯參與的同學們中得到不錯的反饋 現在‼👉第4梯線上法律服務訓練營熱烈招生中!👈
作者: 品信法律事務所 2025 Mar 25
本所陳仲豪律師於114/3/25 受【中華民國旅行業經理人協會】邀約進行法律講座
作者: 品信法律事務所 2025 Jan 16
本所陳仲豪律師於114/1/16 受邀至全國不動產-板橋加盟店進行法律講座

服務項目

常年法律顧問

提供個人或企業之法律諮詢時數

各式契約或各式文件之撰擬/審閱/修改

建立公司或商號之管理制度、勞動契約或內部規則

代理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

穩定而長遠的法律後盾

民事、家事訴訟代理

車禍賠償、房屋漏水、工程鄰損、勞資爭議、夫妻離婚、子女親權、遺產傳承、不動產事件、消費糾紛、租約糾紛、著作權、強制執行、社區管委會等案件。

從日常爭議到人生關鍵時刻,
有我們就能安心

刑事告訴代理、辯護

詐欺洗錢、人頭帳戶、妨害名譽、誣告、 毒品、合併執行、吸金、背信、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等案件。

不論是告訴還是辯護,
全程為您守護權益

行政訴訟代理

訴願、審議、陳述意見、行政訴訟、年金改革等案件。

為您據理力爭,
守住應有的保障

不動產登記及稅務規劃

提供不動產買賣、贈與、繼承等登記程序之法律協助,並依據個案需求,量身規劃稅務策略,協助客戶合法節稅、穩健傳承資產,降低潛在法律風險。

用專業守護您的每一筆資產

客戶回饋

黃先生 | 不動產繼承暨稅務規劃
“原本以為家族繼承會曠日費時,沒想到律師團隊在短時間內就幫我們完成產權劃分、節稅試算及登記,全程透明且專業,讓家族成員彼此更加信任。”

黃先生 | 不動產繼承暨稅務規劃

林小姐 | 離婚與子女監護權爭取
“處理離婚時情緒很複雜,但律師始終以冷靜與同理協助蒐證、談判,最終順利取得孩子的主要監護與合理的扶養費,整個過程讓我感到被完整支持。”

林小姐 | 離婚與子女監護權爭取

張先生 | 漏水損害賠償
“多年來樓上漏水協調無果,委任後,律師立即安排鑑定、提告,並在調解階段就成功讓對方一次性支付修繕與精神撫慰金,省去後續訴訟時間與費用。”

張先生 | 漏水損害賠償

John Doe's Image
“自從聘請品信擔任法律顧問,重大合約簽署前都有專業審閱,勞資糾紛也能即時獲得策略建議,風險顯著降低,決策速度大幅提升。”

陳先生 | 合約與勞資爭議

曾小姐 | 刑事告訴代理與辯護
“在被提起刑事告訴時倍感壓力,律師團隊詳盡說明流程、積極溝通檢方,最終爭取到緩起訴處分,免除刑事紀錄,幫助我重回正常生活。”

曾小姐 | 刑事告訴代理與辯護

法律教室

作者: 陳仲豪律師 2020 Nov 11
隨著網際網路科技的蓬勃發展,Google、Yahoo等知名搜索引擎早已成為一般人查詢資訊的普遍手段,因此企業無不努力在搜尋引擎的關鍵字下功夫,以吸引潛在的消費者上門。但由於相似之產品或服務在網路上眾多,企業若想在搜尋結果中脫穎而出,通常會向搜索引擎業者購買「關鍵字廣告」,使消費者透過關鍵字查詢相關產品或服務資訊時,讓企業的網站搜尋結果排序在先,提升企業的曝光度。
Person adjusts espresso machine, pouring shots into small glasses.
作者: 陳仲豪律師 2020 Oct 19
在現在常見的公寓及社區居住型態中,對於住戶大會能否透過修訂規約內容的方式來限制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專有部分的使用,往往會陷入「所有權保障」及「住戶自治」、「公共利益」的拉扯,而在公寓大廈管理條第3條第12款:「規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及第6條第1項第5款:「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下,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是否仍有抗爭的機會,即為本文探討的重點。
作者: 陳仲豪律師 2020 Oct 14
雖然多數的法院判決認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可以透過訂定規約內容的方式來課予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住戶」繳納管理費之義務,然而在法律依據及論理上確實有許多不完備之處,甚至有出現未有解釋的判決,細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費用原則上由公共基金或區分所有權人按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例外才由可歸責之住戶負擔,以及該條例第3條第1項第8款之住戶範圍確實有過廣之疑義,因此,少數說認為應將管理費繳納義務者限於區分所有權人,再由區分所有權人與承租人於租賃契約中約定繳費之義務,或許較能填補法條中的隱藏漏洞,但在現行實務中,無論是管委會還是住戶,都應該特別注意社區規約內所訂之管理費繳交義務人究竟是「區分所有權人」還是「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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